本報訊 昨天早晨6點,湖濱派出所忙了一夜的民警剛準備啃兩口早飯,警情又來了:利星商場門口,靠學士路的屋檐下,發生“性侵”糾紛。
  一大早就這麼重口味?
  民警一到那兒,有三個小伙子站著,其中兩個看上去臟一點,一個很明顯喝多了,從臉到脖子都還是紅的。
  這被打的小伙子還長得比較清秀呢,白白嫩嫩,剪了個蘑菇頭,黑外套內搭白背心,黑褲黑鞋,一看就是時尚潮人。此時此刻卻是一點都酷不起來了,垂頭喪氣。
  氣呼呼的倒是看上去剛睡醒的兩位,一看就是天天住在這裡睡露天的哥們。這邊屋檐下,每天都“住”著不少打地鋪的人,白天四處打短工,晚上回來聚集在這裡,時間一長都跟民警混了個臉熟。
  情節大反轉!他們居然說,自己睡著,被這帥哥給“性侵”了。兩人跳起來就合伙暴打這小伙子。小伙子拔腳要跑,但是畢竟喝太多了,身嬌腳軟,跑出幾步就被打了個劈頭蓋臉。
  小伙子這時候知道認錯了:“警察叔叔,我錯了……”
  那兩人陰沉著臉色說了:“雖然我們是‘盲流’,卻也不能隨隨便便亂摸的!”
  民警把三人一起請回派出所,慢慢調解。
  小伙子進了派出所這才趕緊求助:原來那兩人捉住他以後,要求每人賠償一千元的精神損失費!
  經過調解,最終每人賠了500元。值班民警們忍著笑,忍得很辛苦。
  本報記者 陳雷 本報通訊員 司徒依蘭
  (原標題:我們是“盲流”但也不能隨便摸的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f72ufcy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